根据永利集团《关于开展2020年永利集团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的通知》(广师大研[2021]8号)要求及《永利集团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实施办法》(广师大〔2019〕684号)、《永利集团研究生学科竞赛资助和奖励试行办法》(广师大〔2020〕23号 ) 等相关规定。
经研究生自主申报,导师推荐,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组织评审,现将评审结果给予公示三天,公示期为2021年5月17日-5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提出书面申述,并提供具体材料,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020-38256631
地址:东校区工业中心718室
永利集团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