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1-2022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永利集团国家奖助学金实施细则》(广师大〔2019〕547号)中的《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实施细则》,经学生个人申请、二级学院审核、学院奖助学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等程序,拟推荐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黄力宏等3位学生获得“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彭斯景等61位学生获得“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名单如下:
国家奖学金:
19应用心理学(师范)1班 黄力宏
19数字媒体技术1班 刘雨
20学前教育3班 雷秋文
国家励志奖学金:
19教技师1班 彭斯景、张一可、邹锦优、刘霞玮
19教技师2班 周燕玲、李智红、张思盈、何雅婷、李琦
19教技师3班 王灿亿、陈桢珍
19数媒1班 陈桂玲
19数媒2班 林智凡
19数媒师1班 高艺齐
19学前1班 彭思绸、钟琪琪、梁美娟、黄佳欣、钟文芳、李锦花
19学前2班 吴雅静
19学前3班 许芯莹、雷思瑶、黄春娜
19学前4班 饶艳
19心理师1班 杨晓冰
20教技师1班 黄欣、冯欣怡
20教技师2班 邬银竹
20教技师3班 李丽红、谭名轩、罗诗诗
20数媒1班 程庆如
20数媒2班 翁玺涵
20学前2班 宋碧莲
20学前3班 曹冰蝶、张紫璐、刘莹莹
20学前4班 钟欣敏、陈晓佳
20心理师1班 周于
20心理师2班 张嘉雅、何火雁、李利君、周乐怡
21教技师1班 苏美柔
21教技师2班 孙雨菲、韩瑶
21学前1班 林嘉莉
21学前2班 卓泽璇、叶怡林、易慧欣
21学前3班 余嘉欣、曾飞燕
21学前4班 周幸铃、李华珍
21心理师1班 何舒琪
21心理师2班 韦菲、徐嘉琼、庄雅玲、林丽萍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7日至2021年9月30日。
公示后无异议将把名单申报学生处,最终名单以学生处审核结果为准。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实名向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助学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匿名不予受理。